历史官职 > 出使荷国大臣 官名。清朝光绪七年(1881)设。驻德使臣兼。正二品。十三年,改驻俄兼。二十三年,复旧。三十一年,始专设出使大臣兼办保和公会事宜。辖爪哇总领事、泗水、苏门答腊领事各一员,参赞官、通译官、书记官等。 出使荷国大臣相关 都察院监文官高等惩戒委员会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司法官惩戒委员会审计官惩戒委员会监察院院长监察院副院长审计协审稽查中央监察委员会政务官惩戒委员会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军事长官惩戒委员会中央兼理惩戒机关都官从事史部郡国从事史特察使都官掾史部郡掾史诸县督护中部掾外任御史五京处置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𤙜 每日一成语:炙手而热 每日一词语:各扭儿 每日一诗词:夜坐示子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