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中央兼理惩戒机关 国民党政府时期,对于上校以下军人的惩戒事务,由军政部及海军部兼理。凡受弹劾的上校以下军人,由军政部或海军部发交各主管署司,按照陆海空军各项军事法规或规章进行审议。最后送交各该部长官核定后,即可实行惩戒。 中央兼理惩戒机关相关 审判长审判庭审计部实业部实业厅宗官宗姬宗人令定课曹定汉将军定远大将军官长官舍官伐官号官位官统官曹官俸官僚(寮)官簿官骑官家官告(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𢚄 每日一成语:叹爲观止 每日一词语:敏断 每日一诗词:临江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