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审计官惩戒委员会 惩戒机关名。北洋政府时期对于审计官、协审官的违法失职行为,由临时组成的审计官惩戒委员会掌理。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由大总统在司法总长、平政院院长、大理院院长中选任; 委员八人, 由平政院评事、大理院推事、总检察厅检察长及检察官或其他三等荐任文官中选任。 审计官惩戒委员会相关 河南府牧河南经略司河南经略使河南郡丞河南统军司河南部河南部员外郎河南部郎中河南等路行中书省河南道河南道监察御史河南清吏司河南清吏司员外郎河南清吏司郎中河津从事河桥掾河堤谒者河堤都尉河堤使者河渠令河渠丞河渠署河渠署令河渠署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𢕁 每日一成语:著书立言 每日一词语:啍喥 每日一诗词:天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