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南寺北寺收支诸物库提领 官名。元至治元年(公元1321年)以建寿安山寺始置南寺北寺收支诸物库,秩从七品;属大都留守司,设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司库等。 南寺北寺收支诸物库提领相关 检验员主任审判官地方审判厅厅长地方审判分厅地方检察分厅地方法院地方法院院长地方法院分院地方法院分院院长村息讼会令曹御史印曹御史供曹御史尉马曹御史乘曹御史治书曹御史课第曹御史十三曹御史十曹御史持书执法三台、五都侍御史监搜御史检授御史柱下令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𦴊 每日一成语:兔园册 每日一词语:仪缀 每日一诗词:送陈偃赋得白鸟翔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