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地方审判分厅 官署名。清末设置,为地方审判厅的分司机构。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全国共设地方审判分厅五厅。各厅设推事六人,秩从五品,以其中一人为监督推事,相当于分厅长;典簿一人,秩正七品;主簿二人,秩正八品;录事四人,秩从九品;看守所官一人,秩从八品。其职掌与地方审判厅同。参见“地方审判厅”。 地方审判分厅相关 左大理平左温禺鞮王左京辅都尉左署中郎将左右大当户左右力辅君左右中郎将左右阁都尉左右骨都侯左右领军府左将军长史左部句龙大人左部大人句龙左尸逐骨都侯左将军光禄勋左右京辅都尉左曹越骑校尉左龙武大将军左神武大将军左神策大将军左厢公事干当官左右前后中校令左右前后中校丞左将军从事中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䂂 每日一成语:主情造意 每日一词语:數九 每日一诗词:宿梦石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