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地方检察分厅 官署名。清末设置,配置在地方审判分厅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规定地方检察分厅不设检察长,分厅职掌与其他官员的设置,均与地方检察厅相同。参见“地方检察厅”。 地方检察分厅相关 道桥掾掌掌檄掌徒掌醖掌饎掌掌扇掌翰掌判掌染掌察掌窌掌饮令掌饮丞掌礼司掌醢暑掌畜官掌药郎掌野大夫掌乐大夫掌寇大夫掌醢署正掌仪御侍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𫅼 每日一成语:天震地骇 每日一词语:獄讞 每日一诗词:呈江主簿及茗源诸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