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县政府民政科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局改科后始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地方自治、户籍、卫生、选举、禁烟、仓储、礼俗、宗教、褒扬、抚恤。 县政府民政科相关 平政院评事书记处都肃政史肃政史司法院院长司法院副院长最高法院院长法医研究所普通监狱军人监狱少年监管收所拘留所反省院军人反省院京师兼理司法行政长官咸阳狱京兆狱长安县狱建康正平监建康县狱南狱京兆府狱万年县狱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𥀦 每日一成语:声闻过实 每日一词语:蓄怒 每日一诗词:次韵真歇和尚圆觉经颂一十四首·普觉菩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