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法医研究所 司法行政部直辖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八月十四日公布的《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暂行章程》的规定,掌理关于法医学的研究,编审民、刑事案件的检定、检验,及法医人材的培养事宜。设所长一人,科长兼技正二人,技正二人,技士七至九人,事务主任一人,事务员六至八人。所内分设两科一室;第一、第二两科,分掌本所各项业务;事务室,掌理所内事务。各科室得分股办事。 法医研究所相关 给事中宫侍郎统军使统税局郡伯郡倅郡斋郡尹郡掾郡吏郡国郡佐郡县郡试郡属郡太守郡三老郡长史郡都尉郡掾史郡国邸郡邸狱郡督邮郡卒正郡中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𣮠 每日一成语:供不应求 每日一词语:定度 每日一诗词:送陈偃赋得白鸟翔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