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直言取祸

说话爽直而招来灾祸。明.无名氏《鸣凤记.幼海议本》:“下官目睹其奸,不容不奏,岂不知直言取祸。”亦作“直言贾祸”。贾:买,引申为招来。《野叟曝言》四一回:“文太夫人早知文郎必以直言贾祸,潜避至此。”


主谓 说话爽直,招惹灾祸。明·王世贞《鸣凤记·幼海议本》:“下官目睹其奸,不容不奏,岂不知~。”△贬义。多用于评价处世为人方面。也作“直言贾祸”。

直言取祸相关


每日一字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