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放太甲

史记.殷本纪》:“帝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太甲,成汤適长孙也,是为帝太甲。……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受之政。”

太甲是商朝成汤王的长孙,他继父立帝后,国相伊尹因其暴虐而放逐,促其悔过自新。后以此典喻指贤相。

唐.李白《纪南陵题五松山》:“桐宫放太甲,摄政无愧色。三年帝明道,委质终辅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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