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避房法 宋代科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举人三场试卷,分发贡院内各房,由点检试卷官考校,决定去取高下。遇举人与本房考官有亲嫌时,转送他房考校,称“避房法”。铨试、公试、上舍试均采用此法。 避房法相关 特进光禄大夫特进荣禄大夫特穆尔图淖尔特健莫贺俟利发牺人牺牲牺皇牺牲所造造士造历(曆)造父造阳造狱造意造丹法造水使造纸院造笔直造案司造像碑造币总厂造各表简法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𠽜 每日一成语:矢口狡赖 每日一词语:玉唾壶 每日一诗词:灵云池送从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