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避房法 宋代科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举人三场试卷,分发贡院内各房,由点检试卷官考校,决定去取高下。遇举人与本房考官有亲嫌时,转送他房考校,称“避房法”。铨试、公试、上舍试均采用此法。 避房法相关 林文忠公政书林沁额叶齐岱青林庙守卫司百户林畏庐先生年谱林西大井矿冶遗址枝阳县杯禄杯柈舞杯酒释兵权枢臣枢廷枢直枢府枢垣枢相枢曹枢副枢辅枢铭枢机房枢府瓷枢密使枢密院枢垣记略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䒛 每日一成语:重厚少文 每日一词语:巨会 每日一诗词:平都山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