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牺牲所

官署名。明置。掌收养犊、牛、太牢、少牢,供祭祀之用。隶太常寺。明洪武三年(1370)设神牲所,置廪牲令、大使、副使等,四年革。洪熙元年(1425)复设,更名牺牲所,置吏目一人,从九品,典掌文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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