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自封投柜 清代税户自行纳税之法。顺治十八年(1661),规定州县官不许私自称兑钱粮,令州县各置木柜,排列衙署前,由纳税户按其税额亲自将银、钱投入柜中,以户部统一制定的度量衡称兑,如不足数,可将原数退出,令纳税户当堂认补,禁止吏胥从中克扣。 自封投柜相关 胥命胥鼎胥溪胥靡胥持国胥浦县胥浦桥胥门十哲胥附中大夫陛下陛见陛长陛戟陛楯郎除除丁除分除书除吏除名除兴除板除拜除籍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𪫺 每日一成语:套言不陈 每日一词语:娱逸 每日一诗词:孤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