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一月十六日行政院公布《各省市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组织规程》,规定各省、市领受中央协助教育款项(义务教育经费除外)应设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保管该款,监督并稽核其用途与支付。设委员九至十一人,教育厅长为当然委员,且为委员会之主席,并推委员中一人为常务委员。 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相关 市政会议市政府秘书处市社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土地局市公用局市港务局市参议会圜土钧台牖里囹圄廷尉从史廷尉奏曹掾廷尉奏谳掾廷尉掾治狱使者廷尉主簿暴室狱别火狱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𪈶 每日一成语:敛声屏息 每日一词语:勾扰 每日一诗词:漫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