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监御史九条 汉初对于三辅地区惩治不法、整顿吏治的规定。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相国奏遣御史监三辅不法事:词讼、盗贼、铸伪钱、狱不直、徭赋不平、吏不廉、吏苛刻、逾侈及弩力十石以上、作非所当服,凡九条。 监御史九条相关 参议厅参议中书省事参议机务参议府参议政事参议朝政参议朝章国典参议道参有司参军参军事参军府参军官参军校尉参军都尉参军祭酒参军督护参佐参事参事厅参知机务参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参知政事行府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秊 每日一成语:讳莫高深 每日一词语:昌兴 每日一诗词:早於城北逢御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