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仓法 宋朝特别法之一。全称“诸仓乞取法”。宋初,吏人无俸禄,无以养廉。神宗熙宁三年(1070),因京师军粮仓吏人克扣军粮,遂给仓吏俸禄,定约束十条,严惩请托、勒索,称为仓法。其后,朝廷各司及州郡吏人皆依此法领俸。哲宗初罢,后复行。又称为重禄法。 仓法相关 太子副司藏太子副直监太子厩长太子厩丞太子厩牧令太子厩牧丞太子厩牧署太子厩牧署典乘太子辅义都尉太子常从太子常从虎贲督太子翊卫太子翊军校尉太子率更令太子率更寺太子率更寺令太子率更寺丞太子率更丞太子庶子太子谏议大夫太子骑官备身太子骑官备身五职太子骑官备身正都督太子骑官备身军主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𥈷 每日一成语:以古制今 每日一词语:姚远 每日一诗词:醉道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