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会长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平政院惩戒委员会不设委员长,以会长为主官;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江苏省行政会议规定以巡按使为会长;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省参事会设会长一人,由行政长官兼任。 会长相关 漏刻博士精奇尼哈番精微批文精膳司精膳司员外郎精膳司郎中精膳清吏司精膳清吏司员外郎精膳清吏司郎中精膳署精膳署长寨寨主寨主簿寨巡检寨官寨栅使寨将寨都监寨监押寨副将察议察访使察言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𦥝 每日一成语:软磨硬抗 每日一词语:幼妇词 每日一诗词:送僧归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