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会长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平政院惩戒委员会不设委员长,以会长为主官;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江苏省行政会议规定以巡按使为会长;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省参事会设会长一人,由行政长官兼任。 会长相关 太乐局副使正鼓吹局太医局教授太医局使太医局副使诸陵祠坟所礼院修撰礼院检讨判太常礼院同知太常礼院礼生太常寺检阅官太常寺检讨武成王庙署令丞园陵署令大乐署令丞乐工部籍直长大乐副正太常寺典簿厅典簿祭器科经承太常寺司乐祭祠科经承太常寺博士厅太常寺工程处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𦪷 每日一成语:大手大脚 每日一词语:豤豤 每日一诗词:次韵乔江州琵琶亭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