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区保安司令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其职掌为指挥监督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区内各县、市的“保安”团队,水陆公安、警察等武装组织和军务事项。常由行政督察专员兼任,司令部与专员公署合署办公,置副司令一人,参谋一至二人,军法助理一人,办事员二至四人,书记二人。 区保安司令相关 通议大夫通议郎通考通问使通州抽分竹木局通州监通守通进司通进银台司通判通判太史监事通译官通奉大夫通直正员郎通直郎通直常侍通直散骑侍郎通直散骑郎通直散骑常侍通事通事令史通事守舍人通事舍人通事舍人院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𨛚 每日一成语:偎红倚翠 每日一词语:文貌 每日一诗词:游寒岩钓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