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请给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户部置,分属金部,掌审覆、供给时赐、俸给,由金部郎官领之。 请给案相关 提台提刑提刑司提刑司干办官提刑司检法官提刑转运司提刑按察司提刑按察使提刑按察使司提考提观提牢提牢厅提牢厅主事提法使提法使司提法使司总务科提学提学使提学使司提标管轮提点提点大理寺提点万寿观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𣊔 每日一成语: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每日一词语:归诚 每日一诗词:青龙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