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提刑按察使 即“按察使”。 官名。明置,为提刑按察使司长官,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纠官邪,戢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扬风纪,而澄清其吏治。其官属有副使、佥事、经历、知事、照磨、检校、司狱等。清沿明制,也置此官,称“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所到检查囚徒的档案,看有无冤屈,审处是否恰当;兼领全省驿传;三年大比任监试官,大计任考察官,秋审任主稿官。见《明史·职官四·提刑按察使司》、《清史稿·职官三·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参看“大计”条。 提刑按察使相关 同签大宗正事同签大睦亲事同知审官院事同知弘文院事同知防御使事同知黄龙府事同知兴中府事同签部署司事同知南京宣徽院事巡河巡按使巡警局巡阅使巡警总厅巡察科道巡关御史巡农御史巡察御史巡仓御史巡视工务御史巡视皇城御史巡察各省御史巡视屯田御史巡视五城科道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𫃑 每日一成语:如花似朵 每日一词语:刮语烧书 每日一诗词:使东川·江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