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恩俸 清朝官员之加俸。雍正六年 (1728) 始命予吏、户、兵、刑、工五部尚书、侍郎双俸,后兼管部务大学士亦得双俸。乾隆元年 (1736) ,命在京文职一律发双俸。其原有之俸称正俸,新增部分称恩俸。初,官吏受罚俸处分者,只罚正俸,不罚恩俸。后改双俸俱罚。予告及休致人员奉旨赏给全俸者,只支正俸,不支恩俸。 由于恩赏而得的俸银。为清代俸禄的组成部分之一。参见“俸银禄米制”。 恩俸相关 提刑按察司提刑按察使提刑按察使司提考提观提牢提牢厅提牢厅主事提法使提法使司提法使司总务科提学提学使提学使司提标管轮提点提点大理寺提点万寿观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提点五房公事提点中太一宫兼集禧观公事提点仓场所提点东西太一宫提点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𫒢 每日一成语:夷为平地 每日一词语:輪種 每日一诗词:郡西亭偶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