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抚民同知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为直隶厅或厅的行政长官,掌厅事。清制,直隶厅或厅之长官,分设抚民同知、抚民通判、理事同知及理事通判。属同知者,正五品,属通判者,正六品。 抚民同知相关 全国烟酒事务署国税厅总筹备处印花税处监察员造币厂采金局中国银行贸易委员会田赋管理委员会花纱布管制局外汇管理委员会金融监理局中央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四行联合办事总处中央信托局普通教育司专门教育司社会教育司高等教育司蒙藏教育司中等教育司国民教育司中央观象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䝢 每日一成语:不哑不聋 每日一词语:避蛊 每日一诗词:奉和袭美吴中言怀寄南海二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