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造币厂 货币制造机关。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十九日公布的《造币厂官制》规定,造币厂掌办货币制造和销毁、生金银的精炼分析、徽章制造、金属矿产的实验等。总厂设于天津,设监督一人,为简任官,直隶于财政总长。厂内分置铸造、化验、总务三科,设科长、科员及技师四人。分厂设厂长,为荐任官;厂内也分设三科。国民党政府亦置中央造币厂,属财政部。 造币厂相关 一品一王一卿一命一人一丈夫一字王一经博士一品大夫一品夫人乙字库大使二丞二营二帝二皇二师二后二傅二祖六宗二十四长二十八将二帝三王二营都尉二十七世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䧝 每日一成语:万签插架 每日一词语:坐禪 每日一诗词:谢刘学录惠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