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粤汉铁路

广州至武昌铁路。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经湘粤人士请准修筑。因工巨费绌,清廷乃于二十四、二十六年两次与美国美华合兴公司订约,息借美金四千万元,由其代筑。该公司仅于广州至三水支线修成49公里一段,糜费二百余万元,并将股票三分之二售予比利时人。鄂湘粤三省官绅发起废约,三十一年以六百七十五万美元赎回。三省协商,路归各办,款归各筹。广东于三十二年成立商办铁路总公司,宣统二年(1910)推举詹天佑为总理兼总工程师。1915年修成广州至韶州(今韶关)段。湖南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成立官督商办公司,修成长沙至株洲段。湖北设立铁路总局官办,因筹款困难未及兴工。兼任督办粤路大臣张之洞遂与英、法、德、美四国银团订立借款草约。张死后,盛宣怀取消各省商办,于宣统三年正式签订《湖广铁路借款合同》,激起各省绅民保路风潮。民国初年先后以谭人凤、詹天佑为汉粤川铁路督办,1918年基本修成武昌长沙段。1936年株洲至韶州段接通,全线始通车。现为京广铁路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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