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提举仓场司 官署名。金贞祐五年(1217)置。主管仓、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初由吏部辟举,后由尚书省拟。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秩八品,以年六十以下廉干人充任。 提举仓场司相关 工技院工隶臣工食田工部司工部局工塘城工墨钞工艺学堂工业照凭工巡总局工部四科工部尚书工部侍郎工部郎中工部榷关工商学报工商皆本工巡捐总局工段营造录工部中大夫工部员外郎工曹清吏司工巡事务大臣工部厂库须知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𪭢 每日一成语:席帽离身 每日一词语:泥马渡江 每日一诗词:次韵邑丞高洁堂任满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