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提举仓场司 官署名。金贞祐五年(1217)置。主管仓、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初由吏部辟举,后由尚书省拟。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秩八品,以年六十以下廉干人充任。 提举仓场司相关 五阮关五形志五均官五坊户五花马五花台五里坡五里桥五社津五陇坂五坡岭五尚书五国城五咄陆五京道五单于五河县五官正五官郎五官将五官掾五姓蕃五经科五经魁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𤗗 每日一成语:更长梦短 每日一词语:穬麦 每日一诗词:踏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