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指射

①宋制,四川、两广、福建、湖南等八路文、武官差遣,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称八路官员“指射差遣法”。亦称指射。吏部四选窠阙,在一定情况下,亦许选人指射。若两人以上指射一窠阙,则当日拟定名次最高人。②宋制,百姓指定租佃或购买某处系官田产或房屋等,亦称“指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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