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自证分 佛教名词。与“相分”、“见分”、“证自证分”同为佛教大乘有宗认识学说,合称“四分”。“证”者,证明之义;“自”者,“识自体”之谓,指识自体之自证。据《成唯识论》卷二,“见分”虽能知“相分”,但“见分”不能自知“见分”,须由“自证分”来证明;否则,就不能回“忆”起曾经“缘虑”过的“相分”。如以尺量绢,“相分”如绢,“见分”如尺,“自证分”如知其所量之尺寸,故亦称“自证分”为“能量”。 自证分相关 营援营田户营田使营务处营司马营军曹营阳郡营运钱营构将营都督营造司营造库营造案营道县营幕使营缮令营缮司营缮所营缮监营田大使营田辑要营军都督营作大监营构大将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𪉕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赞正 每日一诗词:古风其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