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营造司

官署名。清代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为惜薪司,顺治十八年(1661)改内工部,康熙十六年(1677)始称营造司。掌宫廷修缮事务。凡宫殿及庭园工程,大者会同工部办理,寻常岁修自行承办,每年定期淘挖紫禁城沟渠并拔除城上之草。由总管大臣一人值年管理,设郎中二人,员外郎八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以及笔帖式、书吏等员。又设太监若干,负责带引匠役内廷工作。下设木、铁、房、器、薪、炭六库,圆明园薪炭库及铁、漆、炮三作,分别以库掌、副库掌、库守、司匠、委署司匠等人员管理,炮作并以总管大臣一人值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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