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宣仪 内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置四员,正二品,位同九嫔,咸亨二年(671)废。 内命妇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置宣仪四人以代九嫔,秩正二品。咸亨二年(公元671年)复旧。 宣仪相关 大理院总务处大理院民刑事处总检察长主任书记官刑部秋官典东牢典东刑典北牢典北刑典翼牢典翼刑法律顾问临时中央裁判所司法部承政厅狱务司司法部总务厅民事司刑事司监狱司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司法储材馆新监狱典狱长看守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𦥞 每日一成语:以夷治夷 每日一词语:梳妆楼 每日一诗词:吴伯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