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宣仪

内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置四员,正二品,位同九嫔,咸亨二年(671)废。


内命妇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置宣仪四人以代九嫔,秩正二品。咸亨二年(公元671年)复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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