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民事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民事事项;二、非诉讼事件;三、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四、公证事项;五、户籍登记事项。 民事司相关 上路下路腹里十一行省十三布政使司十八省二十二省二十八省三十五省上府中下府下府首府散府直隶府散厅大县小县次县上县中县中下县剧次剧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𥇑 每日一成语:众怒难犯,专欲难成 每日一词语:清健 每日一诗词:将别旧山寄伯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