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总宪 明朝对察院左都御史的别称。 官名。明清都察院都御史的别称。掌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予参朝廷大议等事。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总宪相关 添注内选留缺选任特任荐任委任除补叙补升补任命状委任令休职待命特派聘任雇用铨叙审查分发任用就职任期撤任保障参知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𪀡 每日一成语:选妓徵歌 每日一词语:远斥 每日一诗词:论水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