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选任 民国时期由选举产生的官员,称为选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作为国家元首的大总统,均由选举产生。国民党政府规定公务员有的是选举的,有的是任命的,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的有国民政府主席,员额一人;国民政府委员、员额二十四人至三十六人;五院院长、副院长,共十人。选任官不须经过任命程序,即可就职。 选任相关 掖庭丞掖庭局掖庭局令掖庭局丞掖庭宫教博士掖庭监掖庭监作掖庭署接手官接折接伴使接伴副使控鹤官控鹤监探花探赜郎掇尔契达辅辅义中郎将辅义将军辅义校尉辅义都尉辅正都尉辅用库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𧧝 每日一成语:脑瓜不灵 每日一词语:刁哗 每日一诗词:闰月二日雨三日复雨寄斯远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