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制勘院 官署名。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神宗以后置,掌审问判决奉皇帝命令立案推断之事,结案后即罢。 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宋制,官吏犯法或处理特殊案件,皇帝可以随时指定法官组成临时的审判机构来处理,此种机构称为“制勘院”。事毕即行撤销。如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有人诬告欧阳修与其外甥女儿有暖昧关系,皇帝派三司户部判官苏安世为制勘官审理此案,审查的结果是并无此事,由于给名人辨明了冤枉,苏安世亦由此名闻天下。 制勘院相关 弥宗弥封弥封官弥勤录录三十六曹录公录书录白录记室事录行台尚书事录行尚书事录事录事中郎录事史录事司录事参军录事参军事录尚书录尚书六条事录尚书事录府国事录南台尚书事录勋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𤰢 每日一成语:伐善攘羭 每日一词语:王后 每日一诗词:村舍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