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十善法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视害人;不邪见不违因果;不贪欲。佛教徒认为,行“十善法”,能达到“治身”、“治言”和“治心”之目的,即佛教所皈依之“身、语、意”三宝。 十善法相关 北魏胡太后北魏昭皇帝北魏思皇帝北魏前废帝北魏宣皇帝北魏桓皇帝北魏烈皇帝北魏惠皇帝北魏献皇帝北魏穆皇帝北平蒙藏学校北周孝闵皇帝北周明敬皇后北定簇长官司北魏三主官制北魏太武皇帝北魏长城遗址北魏文成皇帝北魏平文皇帝北魏圣武皇帝北魏孝文皇帝北魏孝庄皇帝北魏孝明皇帝北魏明元皇帝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𦶆 每日一成语:盛况空前 每日一词语:拔涉 每日一诗词:赠顾梅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