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民屯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新各地屯垦,每户授田30亩,借给种籽、口粮、牲畜、农具等。垦户每亩纳租银5分或细粮8升。光绪年间(1875—1908),改为二人为一户,每户给地60亩。屯田自北疆逐渐扩及南疆。对开发新疆农业起了重要作用。 民屯相关 丽江马哥山起义丽江路军民总管府克克儿克食克烈克恩克舍克木语克什图克什特克石炭克失旦克尔米克兴阿克兴额克里雅克烈部克缺饭克特湾克雅可克牙气克克什克特克什克腾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𪛏 每日一成语:绵绵缗缗 每日一词语:當制 每日一诗词:送史九赴任宁陵,兼呈单父史八时监察五兄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