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犯屯 清代遣往新疆犯人之屯田。又称遣屯。乾隆二十一年(1756),首置于哈密塔勒纳沁。后巴里坤、乌鲁木齐、昌吉、玛纳斯、乌苏、精河、伊犁等地亦相继创设。遣犯每人授田12亩,官府按兵屯之半发给牛具、种籽。每岁纳粮六石,不分等级,与兵屯一样计亩纳粮。有携家眷者,另给地5亩,自行开垦,不纳粮税。服刑期满,愿留者可转为民屯。参见“兵屯”(1098页)、“民屯”(666页)。 犯屯相关 渤海军渤海国渤海帐司渤海国记渤海国志渤海靺鞨渤海枢密院渤海都督府渤海回民支队渤海国志长编渤海回民救国总会温王温水温布温达温齐温吾温真温热温特温得温宿温塔温傅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𩴐 每日一成语:牵牵搭搭 每日一词语:振業 每日一诗词:行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