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俍田 唐至清对今广西左、右江流域的土地称谓。“俍”,壮语音译,意为“土官”,“俍田”即土官之田地。历代在此地设羁縻州县或推行土司制度,田地概属土官所有,土官将其分为两大类:一为自营田(含养印田、荫免田、职田、粮田等);一为“份田”。“份田”又分职田、粮田、兵田、夫役田等,均授与治下“土民”,每口一份,统称“口分田”。耕者纳租于土官或按授田名称服相应的劳役。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得典卖转让。 俍田相关 内管领内稽部内人诸姓内火器营内札萨克内喀尔喀内八府宰相内务府三旗内务府千总内务府官庄内宿命令牌内蒙古周报内蒙古高原内蒙古自治报内蒙国民旬刊内务府三旗枪营内齐托音一世传内蒙古自治学院内蒙古军政学院内五鄂托克喀尔喀内务府三旗护军营内务府三旗骁骑营内蒙古人民自卫军内蒙古人民革命军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𫅼 每日一成语:重厚少文 每日一词语:穷经 每日一诗词:牧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