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察举 选官制度。汉代规定:由公卿、列侯、刺史及郡国守相等推举人才,由朝廷考核后任以官职。始于汉文帝,至武帝时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主要有岁举和诏举。岁举一年一次,由刺史、郡国守相察举孝廉及秀(茂)才等。诏举则时间、对象、员额等均由诏令规定,科目有贤良方正、文学、明经等,对策合格者授以官职。后世仍有沿用,具体制度不同。 察举相关 芜湖益新面粉公司苇税苇园匠苇泽关苇课地邯川邯郸邯会县邯沟县邯郸县邯郸君邯郸郡邯郸淳邯会侯国邯郸之战邯郸赵王陵邯郸百家村战国墓芷阳芷阳县芮芮王芮芮芮伯芮良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𩔋 每日一成语:舞鸾歌凤 每日一词语:排奡 每日一诗词:临济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