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漕费银米 清代随漕征收之一种赋税。为州县修仓及运军募雇担夫、剥船之用的一种额外浮收。乾隆四年(1739)定江西漕粮每石加征一斗,五升给军,五升留给州县。江苏南部漕粮每石收银六分,折钱五十二文(后因钱价增长,折四十六文),分为给军和留州县。八年,定漕费银米为各省收漕州县普遍例行加征之漕耗银米。参见“漕耗银米”。 漕费银米相关 审国病书审视瑶函宙官官人官山官厅官仓官文官计官户官平官田官生官市官奴官年官庄官池官阶官坝官作官帖官制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𠡹 每日一成语:蟠根错节 每日一词语:輪機 每日一诗词:梅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