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官市 明代与蒙古等族封建主在指定地点进行的官方贸易。通常每年开市一二次,市期三至十五日。自永乐至嘉靖年间,明廷所开辟的马市大多属于官市性质。清初与边疆少数民族及边外各族通商贸易,亦多由官方经办。乾隆时平定准噶尔、回部后,于伊犁、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各设官市,与哈萨克互市牲畜,规定:马十匹给回布三十至五十匹,牛十头给回布二十至四十匹,羊百只给回布七十五至八十匹;每回布十匹折银四两,哈萨克得绸缎者,则计值给与。 官市相关 栽接使栽竹四法埔里社厅载载书载记载师载芟载沣载泽载垣载勋载洵载振载淳载湉载龄载漪载澜载穆载濂载土术载师中大夫赶兔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𠉒 每日一成语:出手得卢 每日一词语:托卢 每日一诗词:行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