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僧道免丁钱 南宋征收名目之一。绍兴十五年(1145),规定对各地僧道征收免丁钱,每名纳钱十五贯至二贯,共九等,六十岁以上及病疾残废者免纳,后改为七十岁以上免纳。因寺观僧道不少以特旨免纳,各州县则以其额摊派于民间。 僧道免丁钱相关 东染院副使东宫九牧监东宫典兵局东宫典服局东宫典药局东宫典乘局东宫典玺局东宫典膳局东宫食官局东都功德使东都事略跋东都国子监东晋疆域志东绫锦副使东维子文集东掌客上士东槎闻见录东溪试茶录东魏孝静帝东干洛台汗国东上閤门副使东川行枢密院东川都元帅府东方汇理银行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𪓡 每日一成语:娉娉袅袅 每日一词语:掉色 每日一诗词:斜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