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提法使司 官署名。亦名提法司。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厘定各直省官制,将原提刑按察使司改置。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监督各级审判厅,调度检察事务及监狱。署设总务、刑民、典狱三科,各设科长一人,科员若干人。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试设,其余各省于宣统元年(1909)后陆续改置。 提法使司相关 宣房宫宣城县宣城郡宣政使宣政院宣政殿宣威县宣室志宣统帝宣恩县宣课司宣教郎宣黄案宣谕使宣惠尉宣靖王宣德王宣德县宣德炉宣德郎宣慰司宣慰使宣徽使宣徽院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𡓿 每日一成语:伤心蒿目 每日一词语:袨服 每日一诗词:韩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