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随船作耗 明清漕项之一种。亦作随船作耗米、随船耗米、船耗。明宣德间行兑运法,每石漕粮征收加耗米四斗一升至七斗六升不等,除轻赍银折收银两外,其余支给漕军随船起运。清代为*随漕正耗之一部分。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各省正兑耗米中有自五升至一斗五升不等,改兑耗米中自八升至一斗三升不等,给运军作沿途折耗之用。参见“轻赍银”、“随漕正耗”。 随船作耗相关 竹络竹课竹堑竹简竹谱竹王祠竹木务竹木税竹火枪竹火鹞竹立牌竹头市竹邑县竹灵倩竹使符竹拱桥竹索桥竹笼机竹敦城竹蜻蜓竹塾镇竹书纪年竹林七贤竹高折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𪗛 每日一成语:显姓扬名 每日一词语:杠房头 每日一诗词:颂古三十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