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随船作耗 明清漕项之一种。亦作随船作耗米、随船耗米、船耗。明宣德间行兑运法,每石漕粮征收加耗米四斗一升至七斗六升不等,除轻赍银折收银两外,其余支给漕军随船起运。清代为*随漕正耗之一部分。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各省正兑耗米中有自五升至一斗五升不等,改兑耗米中自八升至一斗三升不等,给运军作沿途折耗之用。参见“轻赍银”、“随漕正耗”。 随船作耗相关 高起潜高都县高恭之高桥城高斋德高唐王高唐县高唐馆高资户高资港高凉县高凉郡高家堰高冢戍高陵县高陵君高姬碑高继冲高堂生高堂隆高崇文高崇基高逸图高望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𪧀 每日一成语:五丈灌韮 每日一词语:木三對 每日一诗词:送按察王佥事除行台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