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赦 法律用语。古代君主发布命令减免罪犯的刑罚,称为“赦”。秦汉以后,历朝沿用。凡皇帝即位,更改年号,立皇后、太子,以及遇有祥瑞灾害等,都有颁行赦令之举。赦依其性质和范围,又有大赦、特赦等名目。大赦为减免全国一切罪犯的刑罚,即所谓“大赦天下”。但犯大逆不道的死罪囚通常除外。特赦则为减免特定人的刑罚。如《汉书·高帝纪》载,汉高帝五年(前202),遣使者赦田横。罪囚逢赦后即免除前科,官府或个人均不得再追究其以往犯罪事实。西汉哀帝、平帝时曾诏令有司不得举赦前往事。 赦相关 北丰县北中城北户录北左卫北右卫北平王北平公北平县北平府北平省北平郡北平部北平道北四阁北市令北邙山北宁王北寺狱北地郡北戍滩北华州北向户北匈奴北齐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𧫨 每日一成语:醉倒马杓 每日一词语:贵宝 每日一诗词:上十四吟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