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养老令 汉代优恤老年人的法令。始于西汉文帝。据《汉书·文帝纪》文帝元年(前179)下诏议具养老令,“有司请令县道,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赐物及当禀鬻米者,长吏阅视,丞若尉致。不满九十,啬夫、令史致。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之。刑者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又《汉书·贾山传》:“(文帝)礼高年,九十者一子不事,八十者二算不事。”此制西汉各代不同程度地施行,东汉少见。 养老令相关 资治通鉴纲目资治通鉴音注资治通鉴释文资政殿大学士资政院民选议员资政院钦选议员资政院议员选举章程凉书凉记凉州凉州卫凉州记凉州曲凉州府凉春秋凉都尹凉州作曹凉州异物志凉州感应塔碑凉国公平蔡录站站丁站夫站户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𡀹 每日一成语:镂心呕血 每日一词语:俸帖 每日一诗词:张尉惠诗和韵谢之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