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残酷 刑名。南宋绍兴二十八年(1158)刑部规定:凡命官徇私情监禁无辜之人非理致死;亲自用杖拷打及违法决罚,或审判已终而非理行刑,使已勘断犯人导致残疾,谓之“残酷”。 残酷相关 忽哥赤忽斜虎忽章河忽喇温忽卜赤邻忽里哈赤忽邻勒塔忽纳失里忽剌罕赤忽都答儿忽鲁不花忽鲁火孙忽兰忽失温忽都笃皇帝忽汗州都督府忽都鲁都儿迷失狗泺狗站狝𫘊海道行军大总管咎单咎繇备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𠇬 每日一成语:时至运来 每日一词语:救药 每日一诗词:岁晚书事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