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残酷 刑名。南宋绍兴二十八年(1158)刑部规定:凡命官徇私情监禁无辜之人非理致死;亲自用杖拷打及违法决罚,或审判已终而非理行刑,使已勘断犯人导致残疾,谓之“残酷”。 残酷相关 白越白答白蛮白道白湖白緤白塉白碛白粲白愚白牒白粮白叠白潢白漕白撒白霞白彝白霫白籍白霸白㲲白乙丙白力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𦒺 每日一成语:绵绵不絶 每日一词语:方质 每日一诗词:送友人之永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