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茶末减税章程 列强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商约。清同治七年十月三日(1868.11.16),由清政府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拟定提出,其后总理衙门与各国公使相互照会允办。凡四款。主要内容:茶末自内地贩往通商口岸,自口岸装船贩往外国,依照茶叶例收税;而由一口岸运往其他口岸,其每百斤值银不满十两外,照减半之新章纳税。 茶末减税章程相关 封裕封禅封演封赠封懿封生姜封丘门封丘县封印院封伟伯封阳县封孝琰封诊式封驳司封建论封弥院封桩库封桩房封敕文封常清封隆之封椿钱封溪县封德彝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䯱 每日一成语:重楼金线 每日一词语:资户 每日一诗词:初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