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太医院院判 官名。元代置,为太医院属官,员二人,正五品,位在同签下。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为太医院次官,佐院使掌院务。洪武十四年(1381)改称院丞,二十二年复旧名。正六品。清顺治元年(1644)分置左、右院判各一人,由汉员充任,正六品。左院判由右院判升补,右院判由御医升补。宣统元年(1909)改正五品。 太医院院判相关 梅福梅谱梅赜梅梅口镇梅山洞梅文鼎梅文鼐梅巧玲梅执礼梅尧臣梅虫儿梅那国梅花屿梅花拳梅里急梅启照梅雨田梅岭堡梅思祖梅根冶梅鼎祚梅曾亮梅溪集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𥕡 每日一成语:动循矩法 每日一词语:讓陸 每日一诗词:送卢十四弟侍御护韦尚书灵榇归上都二十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