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弓手 也称弓兵。宋地方治安军之一。原为县役,由县尉统率,掌捕捉盗贼,巡查市场,维持治安秩序,但也常有以捕盗为名,执缚百姓,以取厚赂的。一般从中等以上户拣差。服役期或长达七年以上。宋神宗时,对弓手改差法为雇法。南宋时,弓手遂成为隶属县尉司的地方治安军。金沿置。 弓手相关 匿户匿田匿徒匿丧冒考匿名文书禁蚕书蚕⺬蚕市蚕纹蚕室蚕盐蚕赋蚕台县蚕陵县蚕学月报蚕桑萃编蚕桑纺织器图说人工中士盏西栽接使栽竹四法埔里社厅载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𫋇 每日一成语:腥手污脚 每日一词语:地理先生 每日一诗词:赠邓都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