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法院编制法 清宣统元年(1909)宪政编查馆奏定。十六章。对审判通则、各级审判厅设置及其职责与权限、法庭之开闭及秩序、判断之评议及决议等均有规定。 法院编制法相关 储粮司储蓄司储膳司储边易马储政院使储蓄银行则例储蓄银行总办遑耶鄎皖皖口皖县皖派皖樵纪实皖变始末记皖省褒忠录皖中发(髮)匪纪略皖南军务纪略皖南古矿冶遗址粤粤风粤东粤西粤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𩓆 每日一成语:瓜分豆剖 每日一词语:觞令 每日一诗词:春秋战国门颜回